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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枣庄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及时间的通知

2013-07-17 16:38:1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30号)和《枣庄市2013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枣庄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有关职位核减情况的说明:根据招考简章中“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规定,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取消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文秘职位录用计划1名,核减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公安职位录用计划2名,核减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公安职位录用计划1名。
  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5日上午8时。
  地点:枣庄市十五中西校(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原枣庄市三十中学)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体能测试通知书(请于6月13日到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35房间领取),缺一不可。逾期不领取通知书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  2013年枣庄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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