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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宁微山县教师招聘简章

2013-09-18 12:44:54 字号: | | 【 打印 】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报考各类中学、县职教中心的,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微山县的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各类小学(含幼儿园,下同)的,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微山县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后出生,含)。

(四)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

配偶系我县人员,2011年7月16日(含)前婚入我县且本人户口迁入我县的外地未就业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加报名考试。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委培、定向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微山县实验小学(县城东风路41号)

(三)报名要求: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本人应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报名,同时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微山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交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核发《准考证》。为减轻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与招聘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类别,中学、小学、县职教中心招聘计划应分别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不含学前教育专业)。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种学科类别或岗位(包括非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确定报考学科类别后,不得变动报考的学科类别。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1.5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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