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日照东港区初中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人数
单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历史
音乐
体育
合计
日照第二实验中学
1
1
2
日照市北京路中学
1
1
1
1
4
日照市天津路中学
1
1
2
日照市东港实验学校
1
1
2
合计
2
3
2
1
1
1
10
二、招聘条件
1. 日照市在编初中教师;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 获得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称号,或获市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报考语文、英语专业的,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5. 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6.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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