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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3-09-21 12:44:02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面试人员名单 辅导课程安排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充实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字〔2010〕4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按照不低于教师自然减员人数的原则,本次拟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初中35名,小学65名。具体学科计划如下:

科 目     类 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化学 物理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 算 机 合计 初 中 6 12 4 1 2 1 2 3 1 1 1   1 35 小 学 27 25 5             2 2 2 2 65 学科总计 33 37 9 1 2 1 2 3 1 3 3 2 3 100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生源、户籍均不限。

(三)参加初中教师选聘的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统招普通高校(不含职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参加小学教师选聘的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统招普通高校(不含职业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参加中、小学教师选聘均须专业对口,即所报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毕业证专业一致。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已在本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六)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上述人员报名时办理确认手续,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要出具省、市组织部门盖章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我市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出具与县级组织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原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德州市同济中学(从德州汽车站、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到市人民医院经济开发区分院下车,北行50米即到);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在招聘简章附页下载填写);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职人员需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及学校(院系)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初中和小学不得兼报,报名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所报专业与“两证”专业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毕业证)。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始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 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考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专家命题,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计划数3倍比例的专业,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选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案,并形成说课稿,进行说课。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计算综合成绩,确定考核对象

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各专业所需人员数额差异,按选聘计划数1.2至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报考志愿分专业确定考核对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

对入选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调档审核。

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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