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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青岛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简章

2013-09-27 12:36:1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李沧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骨干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山东省中小学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专业人才、拔尖人才、公开课、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青岛市落户政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是: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2:00

网上查询、缴费时间: 2012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6:0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职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以最后一次填报的信息为准。报名信息经用人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请在提交前认真审核。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用人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查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 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考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李村小学(李沧区九水路25号)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主管部门提交《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的地点、时间另行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

2012年5月12日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B类教育类(含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和综合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计划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上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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