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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青岛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3-09-28 12:37:58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师资需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64人,其硕文办中学在职教师岗位26人,毕业生岗位9人;公办小学毕业生岗位9人;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10人,毕业生岗位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1.青岛市市内四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全国范围内优秀在职教师。

二、招聘单位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青岛台东六路小学(集团)、青岛市市北区海逸幼儿园、青岛市市北区海安幼儿园。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符,非师范类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教育经历方可报考(限于报考资格条件为师范类院校的岗位),可与其师范类本科所学专业对应报名;在职教师所报学科应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2.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专科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应聘在职中学教师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称号之一或市(地)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荣誉之一;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市(地)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车站下车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车延安路站下车)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及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在职教师须提交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现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工作经历(指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和现任教学科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车站下车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车延安路站下车)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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