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口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龙口市委、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为城市社区提供坚强的人员保障,实现“有人管事”目标,我市拟为徐福街道所属社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2名(其中男6人,女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热心为城市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熟练掌握上网操作;
(五)具有龙口市常住户口;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在18周岁(199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八)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社区招聘数量及要求详见《龙口市201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
报考人员聘用后,由街区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对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2、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6月27日8:30—6月28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日8:30--11:30;
3、具体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7日8:30—6月28日17:00到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原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
(2)初审。招聘主管机关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照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填报《龙口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3)缴费。通过初审的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考务费参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凭收据于7月1日8:30至11:30到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原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2013年7月5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知识等有关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龙口人事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