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位于莱芜市高新区,境内济青、泰莱、博莱、莱新四条高速路纵横交错,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学院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6亿元,仪器设备总值6600万元,馆藏图书79.79万册,建有138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9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面向15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8000人。学院现设有8个系、3个学院、16个研究所、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5个专业,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主,经济管理类、计算机信息类、文化艺术类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现有8个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 4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在职教职工73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03人。先后选派26名教师到美国哈佛大学、德国图宾根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做访问学者或进修。学院培养专业带头人22人,骨干教师42人。涌现出全国、全省知识型职工各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优秀发明人2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1人、莱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莱芜市劳动模范4人。
学院先后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学院”、“全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山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12年11月5日,学院被确定为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现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莱芜市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莱办发〔2008〕31号)和《莱芜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办法》(莱办发〔2012〕1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和数额
博士研究生招聘数量6名,专业见附表;硕士研究生招聘数量8名,需求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应具有国家教育教学部门颁发的学历与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国内“211工程”院校硕士毕业生或国内“211工程”院校大学本科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有工作单位的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 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26、424房间(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凤凰路北首)
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进行资格审核。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
(1)笔试、试讲和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每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采取试讲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时,采取笔试、试讲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35%,试讲占35%,考核占30%。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等。当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5倍时,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试讲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教材的把握能力和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等。考核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在校奖学金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其他技能(包括外语、计算机等)、实际工作能力等。笔试、试讲、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2)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 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优惠政策
博士研究生一经应聘,按照《莱芜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办法》(莱办发〔2012〕16号文件)有关规定,5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助。享受莱芜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学院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两年内为研究自然科学的人员提供5万元科研经费并配备必要的科研条件,为研究社会科学的人员提供2万元的科研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陈老师
电话:0634-6267448 6268315
电子信箱:lwzyrsc@163.com
附件1:《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 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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