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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2013-03-11 15:16:22 字号: | | 【 打印 】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医药卫生类劳务派遣员工简章
  根据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招聘医药卫生类劳务派遣员工150名(各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见招聘计划表),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郯城县现行政区划户籍或在我县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国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个别岗位除外,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人员及招聘的卫生聘用制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010年及以后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 14 日—2013年3月15 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由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非郯城籍考生提供)、执业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照三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报名(郯西路222号)。报名时根据岗位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表。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90元,农村贫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凭高校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减免考务费。
  准考证领取时间: 3月20日至3月21日。
  领取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派遣全过程。凡档案不在县人社局的、不能按时上缴所需材料的、经查档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或派遣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解剖学》,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在县人社局、县卫生局政务公开栏及郯城人社局网(http//www.tcrs.gov.cn)公布。
  (四)加分及优惠政策
  参加“大学生村官”、“服务西部”及“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者加5分,以上不重复加分。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件。
  特困家庭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考核主要审查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违纪等行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给予其3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订派遣员工合同书,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派遣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派遣合同。
  派遣合同期限内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工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照企业人员相关标准缴纳。
  五、纪律要求
  对报名中提供假证件、考试中替考或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考派遣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各类人事考试。
  附:2013年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医药卫生类劳务派遣员工招聘计划
  郯城县招聘医药卫生类劳务派遣员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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