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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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将潍坊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省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0年-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省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潍坊各个县市区的中国公民。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现场资格审核:4月17日-19日
“省考人员”不需网上报名,在指定时间直接到任一确认点办理资格审核和面试登记手续。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户籍在潍坊各县市区的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户籍不在潍坊,工作单位在潍坊各县市区的考生,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4.考生本人《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原件丢失的须到原发放县市区教育部门开具证明。
5.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报名,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报名。
(三)“省考人员”的面试,将由我市按照原省考面试要求另行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将于2014年4月底在本网站另行公告。
二、国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潍坊各个县市区的中国公民。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网上报名:4月14日-1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潍坊市各个县市区的考生方可选择“潍坊”为面试考区。
(三)现场审核:4月17日-19日
选择“潍坊”考区的“国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到潍坊考区任一确认点办理资格审核和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考生不得跨考区审核、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符合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3.户籍在潍坊各个县市区的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户籍不在潍坊,工作单位在潍坊各个县市区的考生,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2日-16日。
(五)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面试时间为5月17日-18日,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可于2014年6月1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六)面试内容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