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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 网上报名确认须知

2013-06-09 00:11:37 字号: | | 【 打印 】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或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9时至8月27日16时,查询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9时至8月28日16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基层司法所的,应于8月20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和退出现役证,到指定地点(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济南校区继续教育部)进行资格审核。

所有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应于8月20日至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相同)和下载填写的《2012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济南市经二路187号,山东职工之家)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退出现役证。

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考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6个小时后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要于2012年8月25日9时至8月29日16时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9月12日至9月14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政策咨询电话

省公安厅        0531-85123186

省司法厅        0531-58598321  58598330

省公务员局      0531-86021185

五、技术咨询电话

0531-88597886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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