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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日照莒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07-04 00:07:1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莒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其中:公安专业工作人员20名,其他专业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属山东生源;

3、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公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其他专业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学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毕业;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公安专业以外其他专业职位矫正视力在5.0以上)。

6、在职、定向委培、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交无违法生育和违法收养子女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属于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 6月28日。

2、报名地点:莒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莒县城阳中路369号莒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

报考人员应提交毕业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认真填写《莒县201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承诺书。

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应达到相应比例,其中:公安专业人员1:1.5,其他专业人员1:3,报考人数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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