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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崇明区选调生及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2019-10-12 08:44:57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上海崇明区选调生及储备人才招聘公告已公布,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20日选调生笔试计划于2019年12月7日在上海进行。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上海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聘和选调生招录公告
 
  为更高质量地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进一步发挥高素质人才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及区委相关规定,崇明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储备人才70名,面向国内部分高校招录选调生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能储备人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于“双一流”院校的崇明籍大学生,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本科)。海外应聘人才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且毕业于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规定的国(境)外毕业院校。
 
  4、年龄32周岁(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
 
  5、符合上海市选调生招录条件的大学生,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并纳入专业技能储备人才(A类)培养项目。
 
  (二)招聘职位
 
  《2020年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聘职位》(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其他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非应届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件复印件(包括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以及本人的学术、科研和工作成果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注: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四)网络报名截止时间
 
  专业技能储备人才(A类)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核、面试、政审和体检等。报名资格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六)其它说明
 
  1、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储备人才的专业特点及用人单位需求,将储备人才派遣到服务单位。
 
  2、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与储备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3、储备人才的工资待遇在本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标准核定工资基础上,再根据不同学历发放工作补贴,分别为:本科学历每月再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再补贴25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再补贴3000元;入选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A类)项目的人员,年应发收入约20万元。
 
  4、户档管理。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并按上海市人才政策,办理迁移户籍或居住证积分相关手续。
 
  5、人才储备采取边储备、边使用、边“消化”的方式进行管理。
 
  6、对合同期满未被服务单位或其他单位录用的、合同出现终止情形的专业技能储备人才,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7、入选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A类)项目的人员,可优先纳入本区“优青库”培养计划;符合崇明选调生岗位条件的,可参加选调生定向招录考试;储备期间年度考核优秀两次及以上的,经本人选择以及主管部门考察、体检合格后,录用至相关事业单位。
 
  (七)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614室(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021-69696363;联系人:施老师;邮政编码:202150;电子邮箱:cmxrbj@163.com。
 
  二、选调生招录
 
  (一)选调条件
 
  1、列入选调生招录范围的高校(附件3)中,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2、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选调生职位简章》(附件4)。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选调主要程序
 
  1、首次报名。选调生招录结合本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A类)项目同步开展,报名方式同储备人才。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20日。
 
  2、储备人才选拔。报名截止日前报名且经选拔拟入选上海市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A类)项目的人员,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推荐其参加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选调生定向招录考试,与202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一并进行。
 
  3、第二次报名。2019年10月底至11月初,纳入上海市崇明区选调生定向招录范围的考生,根据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的通知进行再次报名。
 
  4、笔试。选调生笔试计划于2019年12月7日在上海进行。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5、面试。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20年1月4日至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按照后续通知。
 
  6、体检。选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选调生面试的考生在上海进行体检。
 
  7、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
 
  8、考察。由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牵头,各招录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9、公示和录用。拟选调人选计划于2020年3月中旬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
 
  10、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报到后,由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其参加为期2年的入村基层锻炼,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任职定级。基层锻炼2年期满后,转任上海市崇明区相关党政机关。
 
  (三)有关事项
 
  1、培养目标。选调生工作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为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
 
  2、相关待遇。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统一签订5年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选调生优先安排人才公寓。
 
  选调生招录咨询电话:021-69699493
 
  
 
  1.2020年度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聘职位
 
  2.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报名表
 
  3.上海市选调生高校名单
 
  4.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选调生职位简章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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