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专任教师(18名)
康复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病理检验、生物技术、药学、思想政治教育各招1名;护理3名、基础医学2名、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7名。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7名)
学生职业生涯研究1名、图书情报专业人员1名、信息与设备管理技术人员3名、教育教学研究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
1、专任教师
承担相关专业的授课和学生管理工作。其中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参与学生大型活动,组织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生教育活动。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与设备管理技术人员:承担学校电子电器、音响设备、校园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开展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研究与应用。
图书情报专业人员:承担图书情报业务与管理工作,能用高科技手段提供信息支持与服务。
学生职业生涯研究:承担学生职业生涯、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及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学生就业推荐等工作。
教育、教学研究:承担学院教育、教学项目的管理和研究工作。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专任教师:
专 业 人数 招 聘 要 求 招聘对象 类别 康复医学 1 40岁左右,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业带头人 人才引进 医学影像技术 1 40岁左右,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业带头人 人才引进 病理检验 1 4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临床实践与教学经历者优先 人才引进 医学生物技术 (微生物、免疫) 1 4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实践经历者优先 人才引进 药学 1 4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药厂实践经历、实验室管理实践经验者优先 应届毕业生或人才引进 思想政治教育 1 40岁左右,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教育管理经验 人才引进 基础医学 (人体形态) 2 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实践经历者优先 应届毕业生或人才引进 护理 2 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临床、教学经验优先 应届毕业生或人才引进 护理 1 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临床、护理实验教学经验优先 应届毕业生或人才引进 专职辅导员 7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具有医学专业背景优先。 应届毕业生为主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专 业 人数 招 聘 要 求 招聘对象 类别 学生职业生涯研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及相关实践经历者优先 应届毕业生或人才引进 图书情报 1 30岁以下,图书情报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应届毕业生或人才引进 信息与设备管理 3 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电子、信息、教育技术相关专业,有网络运维、设备管理、数码摄像等实践经历者优先 应届毕业生或人才引进 教育、教学研究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为主;具有医学背景及相关实践经历者优先 应届毕业生或人才引进
四、招聘范围及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梅陇路21号,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收。也可将上述材料发至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的邮箱,即shvtchr@163.com(应聘简历名称请按应聘岗位加姓名命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将根据收到的简历等材料按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考核测试
1)、考试
由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考试。
(1)、专任教师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主要形式为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按专家打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筛选。
(2)、通用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面试
由学校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部系负责人通过面谈、情景模拟等方式,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4、身体检查
按照考试、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职数,总成绩名列前茅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岗位的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心理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有选择性地对应聘对象进行心理测试。
6、考察
由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可能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核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8、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本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施老师、武老师、阮老师
联系电话: 02164104636
联系信箱: shvtchr@163.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21号(邮编200237)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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