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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3-09-18 14:57:39 字号: | | 【 打印 】

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隶属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87年,属于国家专门档案馆,是本市城建档案的存储中心,兼有职能部门性质。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业务督导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
业务督导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业务指导、质量检查、验收、接收、移交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上海生源,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监理专业毕业,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方式以及准考证下载时间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2、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通知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职位1:5的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6、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对通过考试和考核的人员,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考察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招聘结果。
(五)报批和备案
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其到岗位后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2707631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监督电话:63193188×13104

 


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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