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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3-09-19 14:56:27 字号: | | 【 打印 】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进社会科技中介发展并开展国内外科技协作交流、国内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与服务、人才交流等业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社会发展研究处主管(1名)
2、物业部主管(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社会发展研究处主管
独立完成有关课题的研究任务,并能较好地完成较大型服务项目的策划、筹备、实施等过程,能够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物业部主管
独立承担并能较好地完成科技中介基地服务项目的策划、筹备和实施等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社会发展研究处主管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等理工类有关专业毕业,35岁以下,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经验和较强的文字功底,有较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和创新开拓能力。
2)物业部主管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等理工类有关专业毕业,45岁以下,三年以上科技中介基地服务的经验和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较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创新开拓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写明申请职位)、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EMAIL至:hr@1525.sh.cn。报名日期截止至2011年4月19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与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将共同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海市科委同意,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问答和实际操作,面试考官将由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中心”领导、纪委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招聘部门负责人和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根据3:1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比例。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级主管部门网站(www.stcsm.gov.cn)和本单位网站(www.chgc.sh.cn)及其他媒体(www.stehr.sh.cn、www.sthr.s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hr@1525.sh.cn
联系电话:24197818
监督电话:23112494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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