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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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建立于1958年,是包括骨科、伤科及其相关基础研究实验室在内的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市级医学研究所。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科研人员4名; 专业:药学/药物分析/化学合成2名; 生物工程/运动医学2名。 2、实验室技术员2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科研人员:40岁以下,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语言、文字)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高级职称者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己取得显著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2.实验室技术员:35岁以下,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市常住户口;大学英语四级,电脑操作熟练;具备实验室工作常识、经验和熟练的实验操作技能;工作积极主动,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寄至: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卢湾区瑞金二路197号33号楼306室,邮编:200025。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7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推荐参加面试或笔试人选。 人员招聘主要采取专家面试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人事部门根据招聘的岗位需要,委托各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笔试或技能考试。同时根据考试成绩,对达到平均分及以上的人员给与面试资格。 面试专家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等组成(>=5人),主要负责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4、体检 对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统一组织(限应届毕业生)到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研究所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外调,同时对本市户籍者(非应届毕业生)查阅人事档案。 6、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7、签订合同 对于正式录用人员由研究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邮 箱:yxy30435@rjh.com.cn 联系电话:64370045*663335 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21世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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