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上海 > 公考资讯 > 正文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3-09-20 15:00:30 字号: | | 【 打印 】
【上海事业单位专题】【上海事业单位培训课程】【2013年上海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汇总】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成立于2005年11月,系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下属的一家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建筑节能推进、新型材料应用和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财务管理,招聘人数1名。   2、安装工程定额管理,招聘人数1名。   3、行政执法岗位,招聘人数1名。   4、标准管理,招聘人数1名。   5、建筑节能管理,招聘人数1名。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施工现场核定,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财务管理,从事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或相关专业;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熟悉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和政策;熟练使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报表处理、预算编制;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有建设工程行业财务工作经历的优先。曾担任财务主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安装工程定额管理,从事各类安装工程定额的编制管理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安装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土建安装施工企业或造价咨询机构工作经历;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优先。   3、行政执法岗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丰富的法务实践经验;熟悉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行政执法岗位经历的优先。   4、标准管理,从事标准编制管理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建筑师职称;熟悉国家、行业及本市相关建筑标准;有5年以上甲级设计院相关设计工作经历的优先。   5、建筑节能管理,从事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暖通或计算机专业;具有3年以上建筑节能项目程序管理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经历;参与过节能软件编制工作的优先。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施工现场核定,从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施工现场核定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或其相关管理专业;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施工现场管理或建筑管理等相关经历的优先。   三、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如实完整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近照、学历证明、专业职称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小木桥路683号501室人事部门收(邮编200032)。报名时间从公告刊登之日至2013年4月5日。   四、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电话通知(2013年4月12日前未得到通知的,即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由市市场管理总站委托相关单位命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由市市场管理总站组织,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现场答辩(提问式),考官综合打分的方式。面试采取量化评分标准,面试计分办法采用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所规定的计分办法。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八、考察   由市市场管理总站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及工作能力。   九、拟招录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十、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54614788-6071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21世纪人才网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