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和报道民政工作;策划和代理民政广告;管理和运作民政媒体。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 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媒体网络管理人员及摄像专技人员 。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摄像专技岗位(初级),职数1名。
2、媒体网络管理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媒体网络管理岗位负责上海市民政网媒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2、摄像专技岗位(初级)负责民政专项工作及重大活动的拍摄和音像资料的编辑整理,专题片的摄录和编辑制作。
3、招聘对象与条件
(1)摄像(初级)岗位
限本市户口,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动手能力强,熟练掌握AE、3DMAX、非线编辑等相关影视制作软 件。
(2)媒体网络管理岗位
限本市户口,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需精通计算机网络运用,具有较强的新闻敏锐性,具有新闻专业相关证书。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和下载准考证时间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www.spta.gov.cn网站。
2、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www.spta.gov.cn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
本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对象将进入面试阶段。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包括影视制作软件操作、计算机运用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市民政信息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晓燕
联系电话:33130662
监督电话:63218295
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