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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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公安局组织实施2012年本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工作。5月23日起开始接受报名,6月30日笔试。硕文教育辅导专家在《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文件出台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深度解读,方便考生获得报考相关的信息,以期为考生报考提供最切实、有效的指导。
一、招录人数增加300人,女性学员占10%
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工作,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700名(女性比例为10%)。2012年本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工作,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1000名(其中女性100名)。和去年相比,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录人数增加了300人,其中招录的学员中女性比例仍为10%。
二、定向招考75名退役士兵,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2年招考公告规定,招考对象为上海生源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1届与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此外,今年的招考还将本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作为招考对象,根据《关于做好本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1〕94号)精神,定向招考75名(其中女性8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在笔试环节,对于定向招考本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实行定向招考,不得同时报考司法警察和城管执法专项考试
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实行定向招考。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职位,以及城管执法人员专项考试职位。考生在报考时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报考,不要同时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职位,以及城管执法人员专项考试职位,否则影响报考诚信以及后续录取环节。
四、考试科目较多,包括《行测》、《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
公告规定: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和其他公职类考试不同的是,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考试的科目较多,复习内容较为繁杂。距离考试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考生应当根据考试大纲的规定,对各部分考查的内容进行针对性复习,不要有所遗漏。
五、严格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明确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公告规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本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六、考试时间“五”牢记
1.报名网站:
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
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2.报考时间:
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
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8: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
6月27日9:00至18:00
5.笔试时间: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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