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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公开招聘公告

2013-07-02 13:44:02 字号: | | 【 打印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是上海市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上海市干部保健指定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 医院创建于1947年2月, 1986年起,医院先后被世界卫生组织任名为“WHO母婴保健科研和培训合作中心”和“WHO围产保健合作中心”,是WHO在中国唯一的母婴保健培训合作中心。1992年通过首批全国爱婴医院评审。1993年成为复旦大学医学院(原上海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1995年被评为三级甲等医院。2006年12月,成为同济大学附属医院。   医院设有总部、浦东分院及上海市妇女保健所。承担着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和指导的重要职责。以产科、妇女保健学科为重点学科。拥有上海市产前诊断中心、上海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生殖医学中心等三个市级重点学科中心。内设三个研究室:产科研究室、妇科研究室、新生儿科研究室。   医院位于上海市长乐路536号,占地10亩,建筑面积12000余平米,开放床位数350张。医院年均门急诊人数84万人次,年出院人数2.6万余人次,年均分娩量近15000例。   因业务发展需要,受上海市发改委批准,目前正在上海浦东新区建造一所全新的医院,新院位于浦东新区沪南路550号,高科西路以北,沪南公路以西,白莲泾河以东。北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南靠北蔡镇中心,属浦东花木地区,人口密集,交通便捷(距南浦大桥2公里,轨道交通7号线直达)。新院占地60亩,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核定床位500张(另设婴儿床250张),病房楼、门诊医技楼、教学行政楼和后勤保障楼构成。预计将于201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该建设项目为市“十一五”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6亿余元。建成后,将是浦东地区唯一一所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预计经过三至五年的软硬件建设,一妇婴将成为一所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现代化妇婴保健院。医院临床医疗、妇婴保健、学科建设及科研教学水平将迈入国内先进行列,并在全国妇幼保健领域发挥指导性和示范性作用。   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师岗位,职数30 名;   护理岗位,职数80名;   医技岗位,职数20 名;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职数10名;   卫生管理岗位,职数10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日常医疗、医技、护理及相关管理工作。如,要求医疗、医技人员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能正确对待病人的合理要求。参加值班、会诊、出诊工作,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定期参加门(急)诊工作等相关业务。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求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在院长、科室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完成岗位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2.1 医师:医学硕士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硕博导优先考虑。   2.2 护理人员:护理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3医技人员:医疗技术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技士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5卫生管理人员:卫生事业管理本科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长乐路536号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部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施老师   邮 箱:yfyrenshi@163.com   联系电话:54035846   联系地址:长乐路536号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部   邮政编码:200040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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