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考务问答
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录考试考务问答
一、笔试的时间、科目、地点是什么?
答:2013年公安系统和法院系统警察学员招考笔试日期定于6月29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
以上两类警察学员招录考试,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标明为准。
二、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2日9:00-5月28日12:00,报名网址为上海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报名时须牢记注册编号。
三、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且只能报考一类警察学员;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四、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五、如何进行缴费?
答:本次考试缴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22日9:00-5月28日18: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5元。
六、如何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答: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凭本人注册编号,于5月28日下午14:00-17: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七、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后,务必在6月26日9:00-18:00,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面试使用。
八、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注意两类警察学员的区别,慎重报考,一经缴费确认,不办理退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网上报名须正确上传照片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七)报名信息一经缴费即不得更改。
(八)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另外,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九、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讯、计算、存储及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应考《英语》科目时还需携带调频调幅收音机(配耳机)。
(四)《英语》科目听力测试将通过电台播音,考生务必提前在调频FM89.9MHZ或中波AM792KHZ频率使用调频调幅收音机(配耳机)收听试机。
(五)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提早出门,按时赴考。
(八)考点内禁止吸烟,考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
十、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三)考生应按照要求使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墨水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本次考试是否指定专门用书,考试机构是否组织考前培训?
答: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不组织出版参考书。考试机构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三、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于7月26日10时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和体检通知将分别发布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和上海法院网。
十四、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28957596
考务咨询: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4006228888*6
监督电话:22020774(公安系统警察学员)
64745807(法院系统警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