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时政热点:教师定期注册必须平衡权利和
在第28个教师节到来的时候,《新京报》报道说,教师资格“终身制”将逐步打破。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可能改为每五年注册一次。北京也将进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注册制度,具体操作细节还有待研究。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有高水平的教育。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具备法律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才能取得教师资格。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离不开规范教师任职资格,严格准入制度。从理论上说,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可以促进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教书育人的水平,保持这支队伍的较高水准,这既是社会对教师的期望,也符合法律关于提高教师素质的基本精神。然而,从实践上看,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其中三个问题特别需要关注:
首先,定期注册的标准如何确定?随着教育改革发展,法律对各类教师的任职资格已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落实好法律规定,教师的资格和水准就有了基本保证。教育本身是一项需要高度互动的活动,对教师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定期注册,注册的标准应该由谁来确定、如何确定,需要在技术层面细究。除了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依据,尊重教育规律,将教师的愿望、学生的期待、家长的意见等综合吸收,确保教育活动中各类主体的权利都得到尊重,才能够使注册的标准更加符合教书育人的实际。
其次,定期注册考核如何确保考核出真实的师德?教师被称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促进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法律对教师义务的规定,也是教育的根本目的。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智力的教育成果容易量化、考核,但心灵的培养则表现得更为隐性,难以量化。如果教师只是考试机器上的螺丝钉,只关心分数,不关心学生如何做人,这样的教育注定是失败的。教师定期注册考核要注重考核出教师真实的师德,才能使教师做到“既美其道,又慎其行”,以自己的学识、品行和人格,影响和塑造学生。
再次,定期注册考核如何平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历来有尊师重教的传统。荀子曾有“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的至理名言。法律在对教师资格提出明确规定的同时,也对保障教师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教师实行定期注册,应该既是一种约束机制,更是一种激励机制。在这样一种动态的机制下,教师清醒认知义务,更以法律为保障,充分自信地享有权利,从而以充实、健康的心态教育激励一代人。
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能够照亮一代又一代新人。如果没有法律的切实规范和保障,这支队伍如何能让优秀的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课程
2013上海公务员考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