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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推选2011年“选苗育苗工程”选调生的通知

2013-06-06 15:08:28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推选2011年“选苗育苗工程”选调生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关于做好优秀在校大学生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沪教党[2003]60号)文件精神,接团市委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推荐2011年“选苗育苗工程”选调生推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选调生的范围与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作风正派,求真务实,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环境和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选调对象应该优先从已参加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推荐;对于有明确就业方向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也可列入推选范围;

2、选调对象一般应是“选苗育苗工程”强化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一);对于参加2010年“选苗育苗工程”暑期挂职锻炼(名单见附件二),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也可列入推选范围。

二、推选选调生的程序与要求

1、请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根据要求推选一到两名候选人,校团委将根据材料进行筛选。

2、选调对象候选人需填写《上海市选调生推荐表》(见附件三,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由有关部门确认盖章后,于2011年5月27日(周五)前报校团委王奕夏处。同时,请各院系将《2011年上海市“选苗育苗工程”选调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四)一同打印、盖章上报,并将电子版(Excel)发至coral0526@sjtu.edu.cn邮箱。

 

 

联系人:刘冬梅  王奕夏       电话  54742324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选苗育苗工程”强化培养对象汇总表

2: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选苗育苗工程”暑期挂职锻炼汇总名单

3:上海市选调生推荐表

4:2011年上海市“选苗育苗工程”选调生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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