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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2013-06-14 12:20:49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组电明字[2008]1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和年轻干部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现就2008年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选聘对象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今年共选聘200名。任职岗位从本市2008年“三支一扶”中359个“村支书(主任)助理”岗位中优先落实。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l至2年(在沪工作)的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在本市高校毕业生和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和选聘程序

选聘对象一般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3)身体健康。
    选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任职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符合任职条件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四、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市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也可专门面向他们组织公务员招考。

(6)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管理及服务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区县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区县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3年。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3)要组织开展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也可组织他们到本区县先进村进行短期考察见习,掌握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

(4)乡镇党委、政府要安排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六、考试报名办法

1、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已经确认报考2008年本市“三支一扶”岗位的学生不能再报名,但其中符合选聘条件且报考村支书(主任)助理岗位的学生将被纳入选聘的范围。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10:00-4月15日中午12:00。报名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 www.21cnhr.gov.cn )。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详细阅读选聘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自身情况,如实上网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涉及弄虚作假的,将及时向所在高校或单位进行通报。

3、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并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在2008年4月15日下午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名确认(过时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作报名无效),并将经确认盖章的《登记表》一份交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另两份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线填写并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后,及时到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盖章确认,并在2008年4月15日下午16:00前将经确认盖章的《登记表》一份送达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邮编:200032),过时未送达的视作报名无效。

4、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在2008年4月16日16:00前,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送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邮编:200032,电子信箱: shanghai@cpta.com.cn 。并请注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

5、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或单位)确认的人员,于2008年4月23日10:00-25日16:00从 “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2008年5月9日10: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选聘名额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

八、确定人选

(一)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通知参加区县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在5月中下旬,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各区县另行通知。

(二)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下旬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参加由市里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并于7月底前派遣到村报到任职。

九、报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24021305 64377848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事局

二○○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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