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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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局的事业单位,是市卫生局直属唯一的市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本市中心城区市民的院前医疗急救(即“120”)服务工作,以及在沪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国内外元首、要人等高级干部医疗保健任务,各类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援任务等。
为适应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急救调度员、药剂师和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㈠ 急救医师
1、招聘数量:50名
2、招聘要求:
(1)2013年应届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临床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及急救医学)、35周岁以下的在职医务人员,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本市户籍及男性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㈡ 急救科研人员
1、招聘数量:1名
2、招聘要求:
(1)201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心血管、呼吸或急诊医学等相关专业。
(2)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和团队协作精神。
㈢ 急救调度员
1、招聘数量:10名
2、招聘要求:
(1)2013年应届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护士资格、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在职护理人员。
(3)身体健康,本市户籍及已婚已育女性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1、招聘数量:2名
2、招聘要求:
(1)2013年应届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本市户籍、具有驾驶技能者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