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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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规范实施,保证事业单位在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违规招聘、违规进人事件,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现决定对全市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公开招聘专项检查,以强化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人社厅函[2011]123号)、《关于严格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电明字[2011]52号)的要求,以及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市、区县所属的所有事业单位在2010、2011年度人员招聘录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保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规范有序。通过检查,进一步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通过检查,进一步严肃招聘纪律,坚决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检查方法、内容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由市、区县两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配合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属单位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
专项检查分自查、汇总和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安排是:
(一)自查阶段。4月底前,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自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自查的主要内容为:
1、公开招聘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是否已制定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办法。
2、2010、2011两年硕文开招聘人员情况。包括计划招聘数、实际聘用数(按三类岗位分别统计),考试考核方法、是否按规定做好公开招聘计划审核和聘用情况备案等。
3、近两年内其他方式录用人员情况,包括政策性安置人员、从党政机关、其他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包括上级任命人员)等情况。
4、是否有不符合政策规定又未经公开招聘、直接录用的人员。
5、在招聘录用工作中,是否有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置情况。
以上各项,第1、5项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需形成书面报告。第2、3、4项检查内容按年度各填写表格一份(见附表,可另附页)。书面报告和表格报单位主管部门后,由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区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汇总阶段。5月底前,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对招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已查实的违规进人问题提出处置办法,并汇总报市、区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总结阶段。6-7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事业单位的自查情况组织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汇总总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区县、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作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拟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3、加强配合。各部门、各区县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把握政策,做好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和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政策上的模糊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明确。
4、严肃纪律。尚未制定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单位,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如制定和执行制度不严格、人员招录不规范等问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在进行整改的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对发现有违反规定录用人员的,要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违规录用人员必须清退,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漏报问题或故意瞒报问题的,一经查实,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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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10-2011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情况自查表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