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海市民政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10:00至9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并于9月22日10:00至9月2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用人单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其中9月26日18:00前,报考申请尚未递交送审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9月26日18:00至9月28日18:00期间,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10月22日10:00至10月24日18:00,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公共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3年10月27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3年11月27日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宜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以及上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shmzj.gov.cn)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技术咨询(照片上传、系统故障等):32504293
考务咨询:61969089
监督电话:6321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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