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会计师)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备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职位、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请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粘贴一寸彩色报名照,并在“承诺人”处签名,另附一张一寸照片(办理准考证用),邮寄至上海市中山西路2281号503室,邮编200235。报考人员应对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7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表,组织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以通知为准),须递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3、笔试
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身体检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81号503室
邮政编码:200235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5489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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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2年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2012年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