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闵行区选拔、储备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委、区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人才强区战略,2013年度闵行区面向部分高等院校公开招录优秀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通过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为闵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选拔对象
1、本市“211工程”院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符合人才储备计划要求的,具备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作风正派,组织能力强,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本区生源至外省市高校就学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符合本区紧缺专业要求的,经知名学者、教授推荐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招聘储备人才的主要专业:中文、法律、信息工程、建筑管理、规划设计、船上轮机、金融财会、统计、农业、党建、社会工作等。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办法
由所在高校院系和就业指导部门共同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于2012年11月起分别在高校内就业指导网上发布《2013年度闵行区储备人才招录简章》。高校内各院系推荐的考生根据招考条件填写《2013年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并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最终推荐。
报名截止日至2012年12月25日,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报送至闵行区人保局。
政策咨询:51518060,51518062
报名实行个人承诺负责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审核合格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13年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须经所在院系审核盖章,由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推荐盖章)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加盖院系公章);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加盖院系公章);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加盖院系公章);
5、个人简历一份;
6、一寸报名照两张;
7、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8、如系知名学者、教授推荐,需提供推荐信(函)和专业学术研究成果,并附高校意见;
9、如系本区生源的报考者需另提供户口复印件。
四、考试方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管理知识、行政实务(调研、公文、文档、礼仪)、逻辑分析、区情等。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2月下旬。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以及钢笔、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
(二)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2013年4月中旬完成面试工作。
五、体检和政审
对笔试、面试合格的对象,按照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区储备人才的总体要求,由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格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六、锻炼方式和培养方向
被确定的储备人才经统一培训后,纳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储备人才三年培养计划,在储备期内安排到基层一线及信访、城市管理执法、重大工程项目等部门挂职锻炼。
在基层锻炼三年之后并经考核合格,推荐到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在基层锻炼三年后考核不合格,由区人才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七、管理及待遇
由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储备人才聘用合同制管理,储备人才在基层锻炼期间,享受区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并实施储备期考核;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储备人才聘用合同制,聘期为三年(含见习期)。
储备人才档案、工资及社会保障等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附:《2013年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