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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运城市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6人公告

2014-11-27 11:47:05 字号: | | 【 打印 】
  2014年山西运城市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6人。山西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shanxi)获悉,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8:00-2014年12月3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前可使用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2014山西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6人公告
  为加快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6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含1973年11月25日);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基层大学生村官中到2014年服务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8:00—2014年12月3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 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5)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2014年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7)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介绍信,方可报考。
  4、经审查符合条件者,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红底1寸照片2张,并交纳笔试费用100元。
  5、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符合人员名单。
  6、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相关规定执行,报市人社局并向社会公告。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船舶驾驶岗位因为特殊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7、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详见芮城县人才网站)。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芮城县人才网站。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处理和职业道德。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农经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经济信息中心、城乡低保管理中心、图书馆、果业中心、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人民医院会计岗位笔试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比例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其它岗位所考专业知识具体内容为:(1)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内容为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2)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培智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内容为师范类专科院校课程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县人民医院招聘的医、护、药、检人员专业知识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各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4)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水利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芮城县电视台和芮城县人才网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
  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自高向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向面试人员发放参加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学校、医院招聘人员面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招聘人员面试由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组织。面试方案必须提前报人社部门审核,核准后方可进行。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实践操作等能力。面试考官全部由县外专家担任,不得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应聘幼儿教师、培智教师、音体美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应聘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操作规程讲述和实际操作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1)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情景模拟化教学,其中包含弹唱、舞蹈、绘画等项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特殊教育学校培智老师,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面试采取面试人员面对评委讲课方式。培智教师讲课内容为《实用数学》第八册——上海教育出版社的辅读学校使用教材;音、体、美教师的讲课内容为义务教育学校八年级本学科现行教材。(体育教师在室内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20分钟,不得超时。
  (3)大禹渡扬水工程管理局招聘的专技岗位、工勤岗位面试为操作规程讲述和实际操作,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因体检、考察和其他原因取消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举报,并调查属实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但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受理。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人社部门下发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及要求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2、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4、此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302314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9—2660316(市人社局)
  0359—3028500(县监察局)
  附件1:2014年芮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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