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晋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体能测评公告
晋中市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晋中市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5年7月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7日
地点: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榆次晋商公园西区北面,市内乘坐11路或13路公交车可达)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其实施规则等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7月7日上午7:30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楼前报到,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愿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四)考生应自行调整身体状况,熟悉体能测评规则。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本人应酌情考虑,决定是否参加,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咨询电话:0354——3075046
0354——3075640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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