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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纪委监察厅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8-03 11:41:55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山西省纪委监察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00至8月12日18: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山西省纪委监察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山西省纪委监察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范围
  面向山西省直(含省直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太原市全额事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省党纪教育基地招聘工作人员7名,为省纪委监察厅信访大厅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太原市常住户口。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省党纪教育基地7名(注:工作地点在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
  1.管理岗位一(八级职员)2名(岗位编号101):文秘、行政管理、法律专业,现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任管理八级(副科级)或任管理九级(科员级)3年以上;
  2.管理岗位二(九级职员)1名(岗位编号102):文秘、行政管理、法律专业,现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任管理岗位九级(科员级)或专业技术初级;
  3.专业技术岗位一(财务管理)1名(岗位编号103):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现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4.专业技术岗位二(计算机技术)2名(岗位编号104):计算机网络技术或网络工程专业,现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
  5.专业技术岗位三(文字采编)1名(岗位编号105):新闻、传播、中文专业,现为事业单位网络采编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
  (二)省纪委监察厅信访大厅3名
  1.管理岗位一(八级职员)1名(岗位编号201):文秘、行政管理、法律专业,现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任管理八级(副科级)或任管理九级(科员级)3年以上;
  2.管理岗位二(九级职员)2名(岗位编号202):文秘、行政管理、法律专业,现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任管理岗位九级(科员级)或专业技术初级。
  (以上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7月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访问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网址为:http://www.sxdi.gov.cn)“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并于2015年8月3日8:00至8月12日18:00,填写并提交《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下旬,主要测试政策法规、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等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情况,按招聘名额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中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等)。同时对干部档案正本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携带)。资格复审合格者未达要求比例,按成绩进行递补。
  (五)面试。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干部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个性特征。
  (六)体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省纪委承担。体检合格者未达要求比例,按成绩进行递补。
  (七)考察。按选调名额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所在单位和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上公示7日。
  (九)借调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借调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
  (十)考核、调动、聘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入及聘任手续。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二)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期间,要及时访问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查看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岗位或减少名额。
  (四)工作联系及咨询电话:0351—4045355;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1-3033307。
  六、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班。目前社会上的各类辅导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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