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吕梁市交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67人公告
2015年吕梁市交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67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29日8:00至2015年9月3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内容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山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吕梁市交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吕梁市交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7名)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5年前(含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教师31名、医护人员103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6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名),共计167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交城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按相关政策规定,县级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招聘总岗位12%的比例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2)不得报考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试用期或工作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中,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9日8:00至2015年9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数要求:本次考试(除医护岗位)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报考医护岗位的人员不受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限制,但总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及以上。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9月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9月3日17:00至9月5日17:00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5年9月5日17:00前查询。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5年9月8日9:00---12: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8日9:00---18:00。改报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5年9月8日19:00前查询。
5、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9月6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6、考务费、报名费
教师类:110元
医护人员类、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元
7、准考证发放
2015年9月14日8:00---2015年9月15日18:00,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8、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9月3日到交城县人事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一卷(分值为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教师类:
①职中教师:
笔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 (分值为80分)。
②音、体、美教师:
笔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80分)。
医护人员类:
①西医医师及医技岗位(临床医师、口腔医师、公卫医师、检验、病案管理、临床药学、放射B超、麻醉医师)
笔试内容为西医学基础知识及医学公共知识(分值为200分);
②中医药岗位(中医医师、中医针炙、中药师)
笔试内容为中医学基础知识及医学公共知识(分值为200分);
③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及医学公共知识(分值为200分)。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县招聘领导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2倍进入面试。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四)面试(测试)
面试(测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面试(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测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测试)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聘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 总成绩计算与查询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2)×70%
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总成绩各岗位一条龙排队,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含合并专业岗位)。
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分数一样,则全部确定为体检人员。(如后续审核全部合格,则一并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领导组同意后组织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自律意识、遵纪守法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查实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确定岗位。
确定岗位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办法为:
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除外)。
报考医护岗位人员如入围人员少于拟聘岗位时,按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医院不同单位的原计划聘用数等比例核减,在规定时间不参加和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县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及聘用单位和确定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选择山区岗位的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四、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3522441
交城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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