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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

2017-05-17 10:32:23 字号: | | 【 打印 】
  2017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已公布,招聘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6日。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公布如下。
  2017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调整的指导意见>并下达2017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7〕1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安排,我院2017年赴北京公开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保宁门东街130号(原城北东街13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6、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条件见《2017年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计划表》
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教师 8 硕士研究生 工学  
教师 1 硕士研究生 经济学  
教师 1 硕士研究生 管理学(含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合计 10      
  五、招聘时间
  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6日。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网站:http://www.sxjdxy.org
  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23日
  现场确认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训中心一层(注:初试、复试时间与地点在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4、招聘测试
  招聘单位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具体负责招聘初试、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聘测试分初试与复试,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基本素质等情况。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的,初试形式改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5:1的,经初试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初审和考核的形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根据招聘测试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于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招聘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并公示、批复。
  7、办理聘用手续
  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主社 李向东
  副组长:杨祥成
  成 员:李河水、申晨霞、赵成法、宋志平、沈冠娟
  (二)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联系人:赵成法,联系电话:13453577634、0355-2618818(办)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