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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16 10:51:4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7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它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晋中市大学城文华街369号,太原市学府街50号) 管理岗位1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会计学  
管理岗位2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计算机应用技术 服务基层岗位
专技岗位1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管理科学与工程(本科为房地产开发管理或房地产经营管理)  
专技岗位2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道路与铁道工程  
专技岗位3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软件工程  
专技岗位4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地质工程  
专技岗位5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建筑学(本科为建筑学专业)  
专技岗位6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土木工程(本科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专技岗位7 1 30周岁及以下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专技岗位8 1 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 岩土工程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太原市红沟南街13号) 专技岗位1 1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测绘工程  
专技岗位2 1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专技岗位3 1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音乐表演  
专技岗位4 1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汉语言文学  
  三、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住建厅人事处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