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沁源县选聘文体旅游专业人才公告
2019山西沁源县选聘文体旅游专业人才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0名。报名时间:2019年2月15-17日。报名地点:沁源县职业高级中学。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山西沁源县选聘文体旅游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沁才回巢”工作,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拟选聘一批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本土专业人才,补充到宣传文化体育旅游部门,为建设绿色沁源、康养沁源、文化沁源、幸福沁源、美丽沁源提供人才支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文艺类人才30名,体育类人才10名,文史旅游类人才10名(含讲解员6名)。对口聘用到宣传文化单位、体育服务中心及旅游服务中心。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25日至2001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包括:音乐类(7名)、美术类(5名)、舞蹈类(8名)、戏剧戏曲类(2名)、表演类(2名)、舞台艺术类(4名)、图书与档案学类(2名),历史学与文物考古学类(2名),旅游管理服务类(讲解员6名;其他文史旅游人才2名),体育学类(篮球人才5名,羽毛球人才1名,网球人才1名,足球人才1名,乒乓球人才1名,武术人才1名)。
5、具有沁源县户籍(指考生在2019年1月25日之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沁源县的)。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其他不得聘用为招聘岗位人员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www.qinyuan.gov.cn)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5—17日
报名地点:沁源县职业高级中学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需携带材料:
(1)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份,A4纸复印),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5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并在验证期内)。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个人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仅有考试合格成绩单或相关证明,该成绩单或相关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3)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报名。
4、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资格、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三)面试
1、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着重考察面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4、面试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现场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5、同一类专业设置人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加试。
6、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7、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核
主要通过征求村(社区)、学(院)校、所在单位意见,相关部门审查、个人档案审核等形式进行。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人员名单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选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各个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四、相关待遇
1、选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初次聘用为3年,之后按规定续聘,不占编制。
2、聘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工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3、聘用期间不受合同期限制,可正常流动,如考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再次参加工作后,可连续计算工龄。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5-7832585、0355-7832586(沁源县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355-7833666(沁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公告由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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