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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临汾市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9-06-19 09:51:26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山西临汾市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3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24:00,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山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临汾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汾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临汾市委组织部决定为临汾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遴选公务员3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两类:一是面向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选任制公务员除外)。
 
  2.全市乡科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省市级机关设在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具体遴选人数及职位设置情况详见《临汾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
 
  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临汾市2016年以前考录的选调生且服务期满3年的,既可报考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它职位。选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不作要求。
 
  报名资格条件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6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遴选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临汾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临汾党建网(http://www.lfdj.gov.cn/)
 
  临汾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lfdi.gov.cn/)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24:00,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考者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填写的《山西省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9年6月15日至6月19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6月19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6月19日24:00至6月20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职位。
 
  本次遴选要求职位报考人数达到遴选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遴选计划人数,使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到3:1;如遴选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9:00至14: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9:00至18:00,改报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9年6月26日20:00前查询。报考职位被取消,考生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职位改报结束后,不达最低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核减计划。
 
  (四)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6月21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7月3日至6日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7月6日 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7月下旬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在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发布。具体由市纪委监委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选调生须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印章对选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市纪委监委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市纪委监委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市纪委监委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考察结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坚持政治素质第一、突出业务能力,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纪委监委将符合条件的拟任职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纪委监委要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监委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357-2090588、2090334
 
  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临汾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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