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0年山西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安系统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山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复习。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公开引进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公安队伍建设,充实一线实战单位警力,进一步优化公安系统专业人员结构比例,选拔综合实战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公安干警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安系统为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公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具体方案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此次公开引进面向全省公安系统,共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2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引进的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技术侦查、网络侦查、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的特殊专业人才,经领导组研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公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山西省范围内现已录警授衔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4、在公安系统工作三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公安情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以及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痕迹检验技术、DNA技术、声像资料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的,优先予以引进。
三、方法步骤
此次公开引进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录用等8个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引进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报名者登录盐湖组工网,下载《盐湖区公开引进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中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者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复印件、干部基本信息认定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人民警察授衔审批表(或最近一次警衔变动审批表)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红底证件照4张等有关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交盐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运城市盐湖区委4楼416室)进行初审。
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18日起至6月24日止,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早8:00-晚18:00。
(二)资格审查
按照国家关于公务员(人民警察)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的资格条件,由区公开引进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安系统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得分,按照面试人数与引进名额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男性、女性报名人员分别进行排序,下同)。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业务知识、工作经验、临场应变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对综合实战能力的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相加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引进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执行。体检的同时进行毒检。体检和毒检不合格的,不予引进。体检和毒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推迟体检,待体检合格后,再进行下一程序。
因体检和毒检不合格产生空缺的,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情况。
因政审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经区公开引进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在盐湖组工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经区公开引进领导组研究后,不予引进。
(八)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经区公开引进领导组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引进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引进后保留职级待遇,并根据其工作表现,在干部调整使用时优先予以考虑。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引进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的领导,成立盐湖区公开引进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公务员(人民警察)领导组。
区公开引进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负责公开引进工作的具体事宜。
本方案由区公开引进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引进领导组研究决定。
盐湖区公开引进领导组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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