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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吕梁公安局招聘巡特警和纪委监委留置看护辅警公告

2020-12-08 16:09:19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山西吕梁公安局招聘巡特警和纪委监委留置看护辅警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56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至2020年12月14日20: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吕梁市公安局2020年度招聘巡特警和纪委监委留置看护辅警公告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按照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为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巡特警力量和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力量,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6名巡特警和纪委监委留置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6日至2002年12月5日出生),吕梁户籍(截至2020年12月6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退役士官和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需于2020年12月6日前取得学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警察类、政法类院校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或聘用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属于虚假不实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以及尿检呈阳性,查明有吸毒行为的;
 
  6.因违纪违法违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因违纪违法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存在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10.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参与非法集会、越级上访、非访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数及岗位
 
  巡特警力量和留置看护力量356人(分配名额附后)。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工资、险金等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吕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
 
  四、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
 
  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至2020年12月14日20: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填写报名表,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在报名时注明具体情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3.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6日20: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24:00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
 
  5.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的岗位情况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0年12月18日9:00至18:00前往吕梁市公安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吕梁人事人才网)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吕梁人事人才网)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5.加分
 
  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待政策。
 
  六、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人数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等执行。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日张榜公布。
 
  体能测评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布。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1.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且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县级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符合加分项目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由市公安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地点随面试人员公告一并公布。
 
  资格审查和政治考察工作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及政治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1. 体检
 
  市公安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原则上在二甲以上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2. 考察
 
  市公安局会同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可视情况委托各分县局实施。
 
  考察和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聘者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和社区、村委会出具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已就业的应聘者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还应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市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为3年(试用期计入首次聘期)。由市公安局将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并报省公安厅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附件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笔试日期后截取笔试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提前申领“健康码”,以备参加笔试时查验使用。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笔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笔试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吕梁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 0358-831004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1-4:
 
  1.吕梁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4.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吕梁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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