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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运城市垣曲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01 09:10:32 字号: | | 【 打印 】
  2021山西运城市垣曲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5人。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山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垣曲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机构改革后各乡镇编制空缺和用人需求情况,根据2021年市级下达的公开招聘计划以及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1﹞12号)相关规定,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垣曲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说明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按周岁计算,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者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书》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视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报考者为:到2021年底,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人员)且任现职连续满3年(先后担任上述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计算)、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荣获过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以县级以上奖励文件为准),也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者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31日,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垣曲县人民政府网(www.yuanqu.gov.cn)。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 期间登陆垣曲县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垣曲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1)线上初审。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9月4日至9月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在9月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9月8日17:00 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9月9日9: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可于当天下午17:00后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现场核验
 
  现场核验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0日
 
  现场核验地点:垣曲县人社局三楼大厅
 
  现场核验携带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 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书》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由所在乡镇(社区)党委出具证明,县级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县级社区中心盖章确认。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须提供荣获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文件及证书原件,以及县级疫情防控领导组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场核验其他要求:
 
  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核验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考试资格。已通过现场核验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可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现场核验结果。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核验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www.yuanqu.gov.cn)公告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4、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专业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专业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5、其他要求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用(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录用(聘用)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1﹞12号)文件精神,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笔试总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60%。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考试。在参加考试前,考生需配合接受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检测,全程佩带口罩。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 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书》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由所在乡镇(社区)党委出具证明,县级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县级社区中心盖章确认。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须提供荣获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县级疫情防控领导组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结束,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个人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组织、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凡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垣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6024558 (县委组织部)
 
  0359—6011117 (县人社局)
 
  点击下载>>>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垣曲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说明表》
 
  2021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anqu.gov.cn/show-article-21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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