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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3人 7月31日笔试

2022-07-08 08:46:31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年山西太原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433人,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笔试时间:7月31日。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市卫健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4.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6.本次招聘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上述要求。
 
  点击查看:2022年山西太原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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