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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太原市综合考察公告

2023-03-28 11:11:03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太原市综合考察公告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山西省202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太原市综合考察公告
 
  山西省202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笔试已结束,将于近期开展综合考察工作,按照《山西省202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已公布,考生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查询。
 
  二、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并列的考生全部确定为人选)。
 
  综合考察时将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综合考察方式
 
  综合考察采取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13:00报到。
 
  2.面试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万柏林区长兴南街南屯路),考生从西门进入。
 
  3.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通过网络提交。请考生按照《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目录》(见附件2)中所列内容、格式准备材料,按序制作成一份清晰的PDF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邮件标题同名),于2023年4月3日24:00前发送至sxtyxd2023@163.com。递补人选发送材料相关事宜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4.未按时参加面试的、未按时发送或未按要求提供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综合考察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务必于2023年4月15日13:00前进入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禁止入场。
 
  2.面试考生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包括各类耳机)参加面试,已带入考点的须按要求统一存放,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
 
  4.面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候考规定,服从管理,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5.面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温馨提示:请仔细阅读综合考察公告,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准时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351-2020564
 
  附:
 
  1.山西省202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太原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目录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8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3xdsks/202303/t20230328_8235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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