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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事业单位招86人 4月22日报名

2013-07-12 00:26:52 字号: | | 【 打印 】

河曲县2013年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共有 9个主管部门所属的1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 86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条件等见《河曲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养高,组织纪律观念好,责任意识强,勇于吃苦,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


  报考新闻传播类、电影广播电视类及导演类(13)岗位、播音(14、15)岗位、主持(16、17)岗位的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其他招聘单位的岗位均应具有河曲县户籍或原籍;


  7、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8、招聘对象


  报考所有岗位均为全日制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3年的毕业生)。


  9、岗位确定说明


  因各乡镇卫生院均在乡镇,岗位有差别,因此这些岗位需按乡镇统筹考虑,所以凡报考这些单位的考生,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要进行第二次填报所招聘医院岗位志愿,因此考生在第二次填报时,要写清楚报考的具体医院,同时要填写清楚是否服从分配。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河曲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的;


  ③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④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⑦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⑧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  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5月8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地  点:河曲县黄河东大街财政人社大厦一楼劳务大厅


  咨询电话:0350-7288149 (人社局)


  0350-7222142 (卫生局)


  0350-7228678 (安监局)


  2、报名所需证件


  往届毕业生报名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


  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报名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和现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原件。


  3、报名办法


  考生在报名点填写《河曲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近期红底1寸彩照4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考人员只限填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4、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24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并应按通知要求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五、笔试、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中试题难易度按学历要求有所区别。报考基层卫生监督站(05)岗位、农合中心医务(07)岗位、乡镇卫生院(02)岗位、第二人民医院(03)岗位、精神病院(04)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医学专业知识(占80%)两部分共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成绩+医学专业成绩。


  其他所有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共100分。


  笔试最低合格分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


  面试最低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达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开考比例


  所有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名额,对紧缺专业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开考,并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4、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符合加分条件,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从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七、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并对拟聘用入围的报考者的有关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0-7222008  (河曲县纪检委)


  十、本公告由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河曲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doc


  河曲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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