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2012年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晋中市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和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决定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聘)范围和计划
1、招录(聘)范围。考录(聘)工作在我市11个县(区、市)进行。县(区、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允许报考本人任职所在县(区、市)的乡镇公务员或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不可报考其他县(区、市)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大学生村干部可选择报考本市范围县(区、市)的乡镇公务员或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招录(聘)计划。全市计划招录82名乡镇公务员,招聘31名县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13名(名额附后)。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任现职3年以上,或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010年以前选聘(包含2010年),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3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010年以前选聘(含2010年),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录(聘)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报名由参加考录的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均设报名点,负责本地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8月27日— 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需持近期白底一寸照片4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主任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依据原件及复印件和上一级党委的证明各一份;大学生村干部报名时需提供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和县(区、市)委组织部关于本人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信息要真实,有据可查。凡发现出假证明的,考生一律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假证明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本次从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与2012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只能在二者中选择报考其中一个职位,不可兼报。
2、资格审查。各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报考人数与招录(聘)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5:1。不达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和市招考领导组同意相应减少招录(聘)职位,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在晋中日报和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晋中市党建网站发布减少职位公告。减少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如不愿改报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10月15日至10月16日,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和面试。笔试实行全省统考,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以及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申论。
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之和(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
大学生村官在任期内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3分;2012年1月31日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笔试成绩加2分。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县(区、市)为单位,根据招录(聘)职位,以大学生村干部、农村干部和社区干部分类,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聘)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时,应试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
面试职位如出现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情况,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4、考察与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按照考察人数与招录(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聘)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聘)用。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5、公示和录(聘)用。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拟录(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晋中市党建网站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聘)用。
6、初任培训。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录(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各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录(聘)用人员的分配工作,并及时将分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招聘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区、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考试咨询电话:
榆社县委组织部:6622267 左权县委组织部:8631228
和顺县委组织部:8122224 昔阳县委组织部:4122401
寿阳县委组织部:4622949 榆次区委组织部:3368113
太谷县委组织部:6223167 祁 县委组织部:5225890
平遥县委组织部:5627812 介休市委组织部:7216296
灵石县委组织部:7623723
监督电话:2636576
附:招考简章.xls
晋中市2012年招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县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