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2012年7月14日6:30前:除市公安局职位、市劳教所职位、古交市牧业局科员2职位、阳曲县畜牧局科员1、科员2职位以外的其余职位。
2012年7月15日6:30前:市公安局职位、市劳教所职位、古交市牧业局科员2职位、阳曲县畜牧局科员1、科员2职位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在市政府大院(新建路69号)集中,统一乘车。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市公安局职位、市劳教所职位、古交市牧业局科员2职位、阳曲县畜牧局科员1、科员2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市公安局科员15、科员18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市公安局除科员15、科员18职位外的其余职位、市劳教所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市公安局科员15、科员18职位色弱不合格;市公安局除科员15、科员18职位外的其余职位、市劳教所职位色盲不合格。
除市公安局职位、市劳教所职位、古交市牧业局科员2职位、阳曲县畜牧局科员1、科员2职位外,其余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咨询电话:0351-2020088
太原市公务员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太原市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