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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01 17:05:03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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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忻州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3年7月6日—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8:30(具体的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情况附后)。


  地点:忻州市委党校西院3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以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报考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9、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2、各职位报考资格条件以《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招考简章》为准。


  3、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350-3039368


  5、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联系电话:13935071911  0350-3039368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0日


  附件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2: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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