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全部面向社会公示,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2.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综合排序、择优聘用。
3.坚持依绩选岗的原则。考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后确定岗位。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名,卫生类37名;民政类42名(面向在屯留服务的大学生村官招聘16名、面向社会招聘26名);畜牧兽医类15名。
招聘岗位设置及要求登录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6.学历和户籍要求
(1)报考屯留县人民医院、屯留县中医院、屯留县妇幼保健院的考生需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2)报考屯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乡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的考生需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要求具有屯留户籍。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屯留户籍。
(4)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将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岗位类别报名,不允许兼报。报考人数需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如不达比例将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及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根据本人意愿可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
(2)报名者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底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5张,相关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大学生村官须出具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意见;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到毕业证者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中要明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校表现、毕业时间及毕业时可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考民政类和畜牧兽医类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未转回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籍迁移证明)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户籍迁出证明;结婚未转入户籍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年龄、户籍迁入、结婚登记等条件中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2年9月13日(报名开始之日)。
2.资格审查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屯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90元。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屯留县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并追究造假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3日至9月17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30)。
报名地点:屯留会堂。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向社会公示,报名者凭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登录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满分为200分。
(1)屯留县人民医院、屯留县中医院、屯留县妇幼保健院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屯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乡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乡镇畜牧兽医站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畜牧兽医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登录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按所报考的岗位类别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当场公布并向社会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登录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3.考试结果
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所报考的岗位类别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队(民政类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和面向在屯留服务的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考生总成绩分别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并向社会公示。
(1)屯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乡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2×60%+面试分数×40%。
(2)屯留县人民医院、屯留县中医院、屯留县妇幼保健院、乡镇畜牧兽医站: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30%+《专业知识》分数×70%)×60%+面试分数×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考生分别按所报考的岗位类别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并向社会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登录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五)政审考核
政审考核主要对报考者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放弃政审和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六、选岗
体检政审合格考生,根据不同岗位名额,在相应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民政类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和面向在屯留服务的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考生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时间、地点登录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七、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政审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与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核结果,按照考生自主选择的具体岗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屯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屯留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列差额事业编制,屯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乡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妇幼保健院等列全额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准调动。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面向社会公示,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5-7522071 (屯留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0355-7522083 7522093(屯留县人社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5-7522865 (屯留县纪检委办公室)
十、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过程中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等时间均通过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附件:
招聘简章.xls
岗位分配一览表.xls
屯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