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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命名首批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

2016-01-16 09:15:10 字号: | | 【 打印 】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日前联合印发通报,命名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等277个单位为首批“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命名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社会事务管理岗等355个岗位为首批“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经各级各部门创建培育、考察申报、社会公示,主要从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的基层一线、服务窗口单位中产生首批示范单位和示范岗。据了解,命名活动将每3年进行一次,实施定期综合考评,建立退出机制,对命名后工作成绩不佳、在群众中和社会上有不良反映、失去示范作用的,及时取消命名并收回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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