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根据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0:00至2017年4月1日24时,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对公安系统派出执法勤务机构和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职位,以及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审判职位,在笔试阶段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2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3日。历次考试陕西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点击订购)。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了解陕西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报考条件信息,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发布在此,供考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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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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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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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
品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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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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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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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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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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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8日至1999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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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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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特殊专业特警职位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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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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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7年3月2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籍、生源和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以报考符合相关条件的职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层次职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
3.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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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截至2017年3月21日未满5年的、辞职未满3年的、在试用期内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被作禁考处理,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4.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环节(含)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考试录用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5.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报名。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7.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特设职位。
8. 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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